最近海关新规出来之后,很多留学生都在讨论是否需要裸奔。而且近几日此类新闻越来越多,争议也越来越大。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: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另外最有争议的就是对“一部iPad、一部IPHONE4手机各征1000块的税,是否合理?” 而且海关还宣称符合国际惯例,这里实在想不通
在这里,我看到一些相关内容提示,转载一下,供大家参考。也希望相关部门也考虑到现实物价水平,对相关政策能进行适当调整。而且应该区别对待一些情况。
首先看一下税率参考:
适用10%税率的物品:
食品、饮料、鞋靴、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、家具、文具用品、邮票等
适用20%税率的物品:
纺织原材料、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,摄影摄像、影音家电、空调、电冰箱及其配件、附件等
适用30%税率的物品:
钟表及其配件、附件等
适用50%税率的物品:
化妆品、酒类、烟草等
几点提醒:
提醒1:
太高档的最好别买
根据第54号公告: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;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则全额征税。简单说来,就是太高档的最好别买。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“主力”商品,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,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,即(8000-5000)x 税率。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,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,而是全额征税,即9000 x 税率。
提醒2:
手表“分段”征税
名牌手表也是不少人出国时喜爱购买的商品之一,需要提醒的是,手表的税率也不低,而且是“分段”征收的。
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,按20%的税率征税;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,则按30%的税率征税。
有的是按税率征税,有的则是定额税,比如现在大热的iPad,就是定额税,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,但是因为它属于微型计算机,所以在入关的时候,就必须缴纳1000元的定额税。
提醒3:
保留“发票”很重要
到国外购物的,多以“大牌”为主,而国内和国外“大牌”的价格悬殊也比较大,海关在征税的时候,以哪种价格为准呢?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,具体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,搜索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》、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》。需要提醒旅客的是,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,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,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。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,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,如果以此征税,对旅客来说就不太划算了。
提醒4:
带出去的也要申报
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,那么在国内购买的相机、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,也别忘了到相关窗口进行申报。
记者在采访中得知,有的旅客出境时携带有相机、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没有及时申报,结果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。被海关检查人员查验到后,将按照相关价格和税率计算。
海关人员提醒旅客,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、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,要主动申报,以获取申报单,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。
现在对5千元自用物品的限额争议很大,以现在的物价,一个普通游客随便在箱子里装点东西,再加上那行李箱的价钱,5千元限额基本就达到了。如果是讲究名牌的人,一个手提包的价钱也就远远超出了限额,如果出境时忘记申报,一旦被查出,就要按相关规定征税。难怪人们都说回国就“裸奔”吧。海关此征税新规,某些税收被指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之处,商务部已就此事向海关提出咨询函。海关能否调整征税规定,还需等待。但愿人们入境时能方便并且入性化。以后出国购物或留学生回国也要事先了解清楚相关征税规定,有计划地从国外购买贵重物品,尽量争取避免征税或将税降到最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