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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有关征税新规 大家了解一下
最近海关新规出来之后,很多留学生都在讨论是否需要裸奔。而且近几日此类新闻越来越多,争议也越来越大。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: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另外最有争议的就是对“一部iPad、一部IPHONE4手机各征1000块的税,是否合理?” 而且海关还宣称符合国际惯例,这里实在想不通 在这里,我看到一些相关内容提示,转载一下,供大家参考。也希望相关部门也考虑到现实物价水平,对相关政策能进行适当调整。而且应该区别对待一些情况。 首先看一下税率参考: 适用10%税率的物品: 食品、饮料、鞋靴、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、家具、文具用品、邮票等 适用20%税率的物品: 纺织原材料、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,摄影摄像、影音家电、空调、电冰箱及其配件、附件等 适用30%税率的物品: 钟表及其配件、附件等 适用50%税率的物品: 化妆品、酒类、烟草等 几点提醒: 提醒1: 太高档的最好别买 根据第54号公告: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;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则全额征税。简单说来,就是太高档的最好别买。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“主力”商品,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,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,即(8000-5000)x 税率。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,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,而是全额征税,即9000 x 税率。… read more 海关有关征税新规 大家了解一下